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抢到非现金网络红包 要不要缴税呢

2021-07-13 18:20:12

抢到非现金网络红包 要不要缴税呢

在这个春节,不少企业也加入了派发红包的大军,比如,不少商超就采取发放现金红包和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的形式来回馈消费者。

那么,这些形式的红包发放中,要不要缴税呢?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不用缴纳个税:

1.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派发包括企业老总(而不是企业)以个人资金或奖励基金向所属企业职工个人派发的红包。

3.应纳税额不足1元免征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对于抢到0.01元的红包,适用免征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注意每笔代扣税款明细数据都应符合上述规定。

相关法规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注: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上一篇:如何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
下一篇:如何保护商标权,商标该怎样进行保护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