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矿山企业计提安全费、维简费是如何规定的?
2021-07-13 18:28:53
冶金矿山企业计提安全费、维简费是如何规定的?
问:冶金矿山企业计提安全费、维简费是如何规定的,使用范围是什么?所得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综上,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维检费实际发生后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