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长期积压的图书可否作财产损失处理

2021-07-13 18:32:46

长期积压的图书可否作财产损失处理

问:我书店2003年购进了一批图书,目前还剩下一部分在仓库中销不出去,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近日,有人说长期积压的图书超过5年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请问,我们能否将这部分长期积压的图书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在税前进行扣除?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海关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第六条规定,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因此,你企业库存的那部分纸质图书已超过5年,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在以后年度处置这部分图书时,应将处置收入计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上一篇:房地产企业可以暂缓清缴所得税吗
下一篇:销售自产玻璃幕墙并安装应该如何纳税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