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仓储业与租赁业应如何区分

2021-07-13 18:32:57

仓储业与租赁业应如何区分

【问题】  我公司租赁了一家物流公司的仓库当库房,该公司向我公司开具了仓储业发票,我公司认为应取得租赁业发票。仓储业与租赁业应如何区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五款规定,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物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第六款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贵公司租赁物流公司的仓库当库房,库管员由对方派遣,也就是说对方提供的是利用仓库、货物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那么贵公司应取得仓储业发票。如果贵公司租赁物流公司的仓库当库房,而仓库保管货物的业务由贵公司负担,对方应给贵公司开具租赁业发票。因此,区分两个税目的关键是对方是否负有保管责任。

上一篇:需要清算土地增值税的两种情形
下一篇: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应如何纳税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