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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有什么差别?

2021-07-13 19:38:01

  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有什么差别?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是构成公司的基本条件,也是公司进行民事活动的必要条件,没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公司是不允许存在的,实际工作中,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接下来内容由企常青为您详细介绍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差别是什么?

  一、公司住所

  (一)名词释义

  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公司发出指令的业务中枢机构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载明的地点,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具有公示效力。

  公司住所记载于公司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注册登记的必要事项之一。公司住所变更必须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

  1、公司住所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

  2、公司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

  3、公司住所是确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据。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管理首先是地域管辖。企业没有固定住所,国家执法机关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4、公司住所是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三)公司住所的确立和意义

  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载明的地点

  住所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且具有公示效力。公司的住所一旦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

  2.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载明的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所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公司发出指令的业务中枢机构所在地,如公司的独一无二的办事机构所在地,多个办事时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公司的总部、总公司所在地。

  3.公司的住所是公司注册登记的必要记载事项之一

  公司住所的变更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的住所有下列意义:

  1.确定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确定诉讼文书收受的处所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文书应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邮寄送达。而无论以何种方式送达,对公司而言,均以住所地为诉讼文书收受的处所。

  3.确定债务履行地

  我国《民法通则》第88条和《合同法》规定,对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这里的的所在地,对公司而言即为住所地。

  4.确定公司登记管辖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登记管辖的规定,除依法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公司之外,其他公司由所在市、县(区)工商局核准登记。

  5.确定涉外诉讼的准据法

  除上述之外,在涉外经济及民事诉讼中,当按属人法原则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时,一般按公司的住所确定适用何国法律。

  二、经营场所

  公司的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公司住所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

  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条件,厂房、店堂的大小是确定企业经营规模的依据之一。所以必须把住所和经营场所作为企业法人的主要登记事项。

  三、两者的区别

  1、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经营场所可泛指公司、企业的一切经营所使用的场所,明显要比公司住所的“登记”只准一处固定场所,这个范围广泛。

  2、二者法律的内容不同

  经营场所的其中一个中心场所“登记”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是可用于一般所有的经营日常的使用。而公司住所具有法定的民事、刑事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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