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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网站索赔20万,被法院驳回!网友有话说

2020-09-02 16:56:15

       不管是出于对爱情的向往,给萌娃取名,寻求人生困惑的解答或是纯属无聊打发时间,鬼使神差间,你总会点开那个算命网站的链接。


  不仅仅是个人,当人类社会处于某种困境时,也总会寄希望于神学和宗教。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时,经济走向无从预测,美国占卜业属于少有的增长类行业。


       就如上百度输入“算命网站”关键词,可以检索到31,100,000条信息之多!这些多如牛毛,打着“科学”、“AI”算命旗号的网站,法律究竟保不保护它呢?


       算命网站索赔20万!


  近日,铜陵中院就审结了一起算命网站著作权纠纷案件。


  铜陵某文化公司旗下有一个以开展起名、测算服务业务的网站。2018年10月,该公司发现同样提供算命服务的合肥某信息公司、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抄袭他家网站的网页设计。


  于是,铜陵某文化公司一纸诉状将这俩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0万!它的理由是同行侵犯了自身网站网页设计(包括网页文字、网页图片、网页布局等)的著作权。

  听起来是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铜陵中院却认为,铜陵某文化公司网站提供的是算命服务,该行为属于违反科学、违反理性、宣扬愚昧迷信的行为,由此形成的网页,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于是,法院驳回了铜陵某文化公司诉讼请求。(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网友纷纷站出来有话说


  判决出来了,铜陵某文化公司也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但是该案却在网上引发不小的争议。


  “按此逻辑,这些网站应该是属于需要依法取缔的对象?”


  “就算算命内容违法,图片、版面设计等是否该受保护?”


  “著作权法第四条早就修改了!”


  之前的《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010年4月1日之后,《著作权法》第四条的确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但这是什么意思呢?法院真的判错了吗?小编认为,法院没错判,是新闻作者笔误写成了之前《著作权法》的内容而已。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依然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算命网站的网站设计是享有著作权的,但是权利人不得出版或者传播。


  至于铜陵某文化公司不能获赔的原因,小编认为,铜陵某文化公司所传播的内容是应当被禁止的,其获得的收益也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当他被他人侵权也就没有实际损失(不包括维权费用),法院是不支持赔偿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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