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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后发票抵扣、红字发票等常见问答解析

2020-09-02 16:57:25

    近日,由财政部和税务局发布的调整增值税税率通知,从5月1日后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措施,企业在享受减税利红的同时,这些发票抵扣和红字发票等问题要妥善处理,以免带来税务问题,万事惠财税小编为大家整理发票抵扣和红字发票常见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题1:17%/11%票可在5月1日后认证抵扣


    问: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吗?


    答:只要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即可。


    问题2:5月1日前17%/11%发票,按17%/11%冲红


    问: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


    答:应按照原税率开具。


    问题3:5月1日前农产品抵扣凭证按照11%抵扣


    问:2018年5月1日后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


    问题4:5月1日前后如何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


    问:2018年5月1日前未开具发票,调整税率后再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答: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适用17%、11%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适用16%、10%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举个例子:B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向C公司(一般纳税人)采购一批货物(原适用税率为17%)并预付了货款,C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发货。则C公司应当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16%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若C公司采取的是直接收款的方式并于4月3日收讫销售款项,则C公司即使是5月1日之后补开发票,也应当按17%税率开具。


    提醒:属于增值税相关规定的政策,同时依据也是总局的公告,也就是说全国通用!


    以上就是对发票抵扣和红字发票常见的问题介绍,更多内容可以咨询万事惠财税在线专业顾问,万事惠财税团队一直致力于提供专业高效的一体化财税服务,专注以代理记账、财务咨询、财务外包、税收筹划等业务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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