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知识
2021-02-08 11:08:42
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证是为方便商标注册人而签发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处理方式
申请商标注册证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申请人也可以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稻作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处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代理”栏中公布。
(2)申请人直接前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的,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编码→在支付窗口缴纳申请费
申请准备
申请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每份申请提供一份注册商标注册证,提交一份提供商标注册证的申请;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申请国际注册证书应在前面加“G”,并注明申请类别。
付费
一次商标申请的官方费用为600元,可选择10类商品或服务。少于10类的公务费仍按600元收取,多于10类的公务费按60元/类收取。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份商标注册证的申请费为1000元
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800元。
到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600元/件。
受商标代理机构委托,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工本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工本费从商标代理机构预付款中扣除。
不及物动词商标注册证的取得
1.得到它的方法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的,由商标局向代理机构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当事人向代理机构领取。
2.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应提交经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并提供商标注册编号和公告期限;
⑵申请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比对后退回);
(四)申请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经转让的,应当报请商标局核准转让。
(二)、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当提供商标注册编号和公告期限;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对比后退回);
(3)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收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对比后退回);
(四)商标已经转让的,应当报请商标局核准转让。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申请续期,可在注册期到期后的六个月延长期内申请续期,但必须支付注册续期延期费。延长期限届满未提交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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