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如何注册
2021-02-08 11:10:30
成为驰名商标有哪些途径
驰名商标是指被相关公众广泛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是无形资产,是商品或服务的优良品种与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它们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经成为企业的共识。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商标使用期限;(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五)其他使商标驰名的因素。
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公众知晓该商标的相关材料。
(二)证明商标使用期限的相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
(三)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介的种类、广告数量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律途径有五种:
一、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商标驰名。经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可。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未注册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驰名商标,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造成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受损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企业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认为他人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材料。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请求裁定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时,应当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市(地)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以相同的商标再次请求认定。
第五,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他人侵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法院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申请驰名商标有哪些途径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律途径有五种:
一、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商标驰名。经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可。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造成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受损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企业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认为他人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商标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请求裁定撤销不当注册商标的同时,应当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市(地)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以相同的商标再次请求认定。
第五,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他人侵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法院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企业如何打造驰名商标
(1)从制定企业商标战略入手,做好企业形象策划,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
(2)始终把握质量的本质,稳定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3)扩大销售区域,建立信息网络。
(4)突出商标的广告宣传,充分利用有限的广告费用。
(五)打假打假,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和企业形象。
(6)注意积累各种数据,分类保存。
(7)开拓国际市场,相应地在国际上注册商标。
(8)建立健全包括商标管理在内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将商标管理纳入企业管理议程。
以上是边肖提供的“如何注册驰名商标”。希望大家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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