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妇”商标注册申请引争议 被指有伤风化
2021-02-08 11:12:56
被告: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0年,金鹰公司向TRAB申请注册“母鱼村”商标。次年,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该商标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由,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之后,金鹰公司将商事估价委员会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其撤销该决定。
原告:女性“泼水”是自我保护
查字典,可以看到“泼妇”是指不讲理的成年女子,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当众骂别人,也就是当众骂大街小巷。至于该词是否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原告引用经典,从词源入手,商标注册案似乎更像是书面辩论。
金鹰公司表示:从含义分析可以看出,悍妇是指社会上一些野蛮、暴躁、无理取闹的女性。但这个词本身并不涉及具体个人的道德判断,也没有说所有女性都很泼,也没有表现出大多数女性同胞的歧视和贬低。“泼妇”这个名字之所以在没有“泼夫”二字的社会上流行,是因为“泼夫”也是一些女性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是维护自己权利的表现形式之一。
此外,原告还列举了长期成立的“傻子”瓜子为例。它认为傻子是指不聪明甚至弱智的人,但商标“傻子”并没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创造了改革开放搞活市场经济的传奇。此外,金鹰公司还生产了“香料小姑”和“香料公主”两个商标,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通过了商业评审委员会的审批和注册,并询问“香料鱼村”会产生哪些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院:“婊子”有贬损女性的意思
经审理,法院认为“贱人”是该商标的主要认定部分,具有侮辱女性的含义,违背当今社会尊重女性的主流,影响道德。此外,由于“婊子”一词的含义,女性消费者会产生冲突、厌恶等负面情绪,损害这一群体的利益。综上所述,申请注册“婊子鱼餐厅”商标,会对《商标法》禁止的“餐厅、自助餐厅”等服务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一个商标的复审决定。
虽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文化多元化的冲击和表达渠道的多样化导致了一些词语的新义,从而导致了之前对一些带有贬义的词语的理解和宽容。但是,这不能算是大众的普遍认同。一个被认可的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还是要通过恢复文本的本来意义来判断,是否会给公众带来负面和负面的影响?是否违反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如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
法院对网上争议进行了辩论
如今,一些商家故意使用一些有争议的词语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并不少见。如“九桂酒”驰名商标、“老鼠洞元宵”百年老店、“猪笔火锅”重庆著名商标、“马桶串”商标等。都有“相同的效果”,这些看似怪异的商标很容易让消费者记住。
网友也就“泼妇鱼村”注册为商标是否“不雅”、是否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展开了热烈讨论。
网友评价:“鼩鼱渔场很吸引人。禁止这个商标是不合理的。如果商家愿意用,行政部门不应该干涉。”当然也有负面的声音,网友评论道:“泼妇是对女汉子的描述,这样的店名不顺眼。这样,性别歧视的术语应该被禁止。在许多国家,包括隐喻在内的类似术语被禁止用作公共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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