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商标侵权被罚5587万,商标侵权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2020-09-02 17:03:38
鞋身四条斜线构成“井”字形图案,运动品牌“asics”受到很多年轻人喜爱,却遭不法商家“傍名牌”、蹭热度的行为。据了解,“asics”品牌属于株式会社爱世克私,旗下拥有“tiger”等多个注册商标。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北京宏源利得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作为供货商,其经营销售的运动鞋所使用的标识与株式会社爱世克私的“tiger”等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鞋6687双,并作出罚款558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近20年来北京市工商部门查处的最大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那么,商标侵权究竟要付哪些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为:
1、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赠礼道歉。
2、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商标侵权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13条,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即万事惠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商标侵权要负哪些法律责任”的内容,如需更多法律资讯或相关法律服务,就来万事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