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 应从源头加以防范

2020-09-02 17:06:02

现在许多中小企业推出产品时,不是先注册商标,而是有一定影响后才去注册,包括许多百年老店,也没有提前注册商标的意识。这种现象就催生了职业抢注人,因为商标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他们就专门钻空子,看哪家销路好、名气大,就提前抢注。抢注以后,自己又不生产,而是以侵犯商标为名进行讹诈。


尽管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职业抢注人乐此不疲,这也说明了法律强制力的不足。


抢注行为不入刑法,抢注成功之后,就能从中获得丰厚利益;抢注失败,也损失,最多只是付出一点注册成本而已。但被告捍卫商标的成本却相当高,被别人抢注了商标,需要“自证”自己的在先使用,以及“自证”已形成的影响力。这其中的代价之大,难以想象,如美国球星Jordan诉中国“乔丹体育”一案,足足打了4年官司。反观侵权方,除了撤掉3件商标,几无代价,这很容易形成一种错误的示范。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现象,应从源头加以防范。


首先,应该杜绝无真实商业使用意图的商标申请。这要看申请人有没有大批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有没有明显超出其使用能力和使用范围。其中,对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应该恰当运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商标在先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等标准进行审核。


其次,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在认定过程中从有利于制止恶意抢注的角度正确行使司法裁量权。有人提出,对某些恶意控告,“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一种很好的思路。


恶意抢注商标,占用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要从多方面进行严厉打击,从而维护好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上一篇:外交部:单方面的威胁和施压只会适得其反
下一篇:倡导版权登记 预防潜在纠纷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