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版权保护的客体:实践中版权保护的类别有哪些?

2020-09-02 17:06:16

版权保护的客体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各种产物,不论其表现方法或形式如何。作品享有版权保护它必须是原始创作。作品中反映的思想无须是新的,但表现它们的形式必须是作者的一种原始创作。同时,保护与作品的质量或价值无关,也与打算实现的创作目的无关,因为作品可能具有的用途与它受到的保护没有任何关联。


符合版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是一切原始智力创作。这些作品在各国版权法中均有非详尽的、示例性的列举。作者的作品要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就必须来源于作者本人,即它们必须经作者劳动而产生的。但版权保护不要求作品通过想象力、创造力的检验。作品不论质量如何,以及在与文学、艺术和科学几乎毫不相干的情况下,均受到保护。这种一般规则的例外情况在版权法中有明确的列举,例如,法律及官方决议或单纯的每日新闻通常被排除在版权保护范围之外。


从实践来看,各国版权法均规定对以下各类作品的保护:


、文学作品:小说、短篇故事、戏剧及其他任何文字作品,不论其内容(虚构的或非虚构的)、篇幅、用途(娱乐、教育、信息、广告、宣传等)、形式(图书、册子、活页、报纸、杂志等)如何,不论是否发表,在大多数国家,“口述作品”(未转换为书写形式的作品)也受版权法保护

、音乐作品:不论是严肃音乐还是轻音乐,是歌曲、合唱、歌剧、音乐喜剧还是轻歌剧如果用于教学,不论是用一件乐器、几件乐器还是多件乐器演奏

、美术作品:不论是平面的(如素描、油画、蚀刻、石印等)还是立体的(雕塑、建筑作品),不论其内容(具象派的或抽象派的)、目的(“纯”艺术、用于广告等)如何

、地图和技术绘图

、摄影作品:不论其主题和拍摄目的如何

、电影作品:不论是无声片还是附带音轨,也不论其用途(影院放映、电视播放等)、种类(影视剧、纪实片、新闻片等)、长度、拍摄方法(“实”拍、卡通等)、技术过程(画面制作在胶片、磁带、DVD上)如何

、计算机程序(或作为文学作品或作为单独一类作品)

、很多国家的版权法还保护“实用艺术作品”(艺术首饰、灯具、壁纸、家具等)和舞蹈作品。有些国家也将唱片、磁带、广播节目视为作品。


上一篇:商标查询的方法有哪些?具体如何查询?
下一篇:财政部副部长刘伟:积极财政政策将聚焦减税降费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