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国公司」贾康:房产税试点扩围尚存变数
2021-03-18 10:44:29
司法部金融自然科学研究中心第11届常委、副主任康佳3日接受中国证券登记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必要进一步观察去年是否有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可能。在关于房产税的外部讨论中,仍然有不同的观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刘少奇关于依法治外法权若干基本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产税立法,积极推进改革。业内人士认为,这里使用的基本概念是“房产税”,与今天要试点的“房产税”并不相同。
康佳认为,对于这一“决定”的制定,下一步是进一步简化和明确计划和操作路线。推进房产税的操作路线更加多元化,但对于房产税试点周的扩大,很多人需要保持冷静,因为在外部讨论中仍然有不同的看法。分歧主要集中在是否继续实施房产税试点,还是先在立法层面做出安排,再讨论扩大注册外资公司房产税试点。
康佳表示,房产税试点和房产税立法两个程序并不排斥,而是相互呼应。是“加快立法”,不一定非要对房产税进行立法,但可能是从今天的政策层面逐步到立法层面,再到立法层面。
康佳认为,推进房产税试点是合适的。因为这样一个简单而又有争议的改革,我们应该鼓励再试一次,积累一些专业知识,形成一些共识。在比较天津和成都的中港房产税试点方案时,他表示,作为大多数增值税,应该允许有所不同。大多数试点方案是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