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021-04-23 16:10:47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s2/】申请商标注册时,【/s2/】需要先填一张申请表。那么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会给你一个详细的回答。
首先,填写申请人姓名时请注意:
申请人应当在身份证明上填写姓名。申请人姓名应与“申请人印章(签名)”的印章(签名)和所附身份证明中的姓名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同时在英文栏中填写英文姓名。
共同申请的,在“申请人名称”栏中填写指定代表,在“商标注册申请附件——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一览表”栏中填写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未指定代表的,以申请表中第一个人为代表。
二.填写商标申请声明时应注意:
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以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相关文件。
三.填写申请优先级时注意: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首次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同一商标在中国就同一商品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依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所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首次申请的优先权”,填写“申请/展国家/地区”、“申请/展日期”、“申请号”等字段。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书(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优先权证明后补充”,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优先权证书的,视为未主张优先权。
优先权证书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份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由受理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认证,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在台湾省申请商标注册并要求优先权时,台湾省的申请人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适用于台湾省的申请人)。
四.填写商标说明时注意:
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商标注册使用三维标志或者声音标志的,应当说明商标的用途。以颜色组合方式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注明颜色代码,并说明商标的用途。商标使用外文或者含有外文的,应当写明含义。申请将自然人肖像注册为商标图样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申请将他人肖像注册为商标图样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送肖像人声明书,经公证。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本栏说明。
五、填写商品类别时注意:[/s2/]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分类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应按类别填写,并在每一类别前标明序号。如果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无法填写,可根据本申请表的格式在附件中填写。所有类别和项目完成后,应标记“截至”字样。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品/服务一栏中,应填写商品/服务的具体名称(如《同类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但不能填写类别名称和同类组名,编码为4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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