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
2021-04-27 18:08:56
工资预提与支付工资相比,并不意味着预提,因为会计一般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入哪个月的费用。但是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工资的发放必须在公司名称变更后才能进行,每个员工的工资都可以在月底之后计算。这导致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滞后。因此,在月初(连同其他计提和结转分录,一般是1月的最后一天),需要根据现代情况或通过其他方式估算当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并进行计提分录进行分录。
那么工资计提时的会计分录呢?
1.应计工资
借款:××费用(管理工作/销售等。)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工资
2.社会保障应计额(中小企业)
借款:××费用(管理工作/销售等。)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
工资是下个月发工资时的会计分录。该不该看?
1.发工资的时候
借款:应付员工工资-工资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一人份)
应付税款
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交给都保
借:应付职工工资-社保(中小企业部分+一人部分)
信用: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携手
所得税
借款:应纳税-公司名称变更应缴纳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释:
医保兼营前不能计提的“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同。中小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比例缴纳部分,可计入“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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