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注册公司」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继续实施
2021-05-13 17:07:51
为实施美中两国间国家元首智利会晤一致意见,继续为两国经贸协商创造良好氛围,根据《中华民国对外贸易法》、《中华民国外贸关税法例》等法规,国务院关税税则该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摩托车及部件继 南沙注册公司续暂停加征关税。有关事宜如下:
一、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该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摩托车及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加1列出28个税目产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该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500亿美元工业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加2列出116个税目产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该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约160亿美元工业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加3列出67个税目产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该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约600亿美 南沙注册公司元工业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
二、暂停加征关税政策截止星期另行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该委员会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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