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兼营不同增值税率的服务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2021-05-13 17:07:57
问:如果营改增之后,兼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营有所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增值税公共服务,所相同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混抵?还是必需分别抵扣?
答:法律法规《司法部、商务部关于全面性推开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
税务〔2016〕36号
)附加1:《
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一般计税方式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额度。应纳税额比值: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营业额和
增值税
税率计算并收取的
增值税
额。销项税额比值:
销项税额=营业额×税率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 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运、原料修理修配劳动、公共服务、资产或者资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兼营卖出货运、劳动、公共服务、资产或者资产,适用有所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审计适用有所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营业额;未分别审计的,从高适用税率。
相符合明确规定,增值税抵扣基本原理是每月计算出各类卖出总的应纳销项税额,再计算本月累计各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两者之差为本月应纳税额。而且法令只对纳税人适用有所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审计作出规定,非常要求进项税分别抵扣。因此,不用区别税率是否完全相同,可以合并一同进行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