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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部分驳回怎么办-万事惠小编讲解

2021-06-01 14:43:04

  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会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产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驳回复审的部分使用原申请号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那么遇到商标部分驳回怎么办呢,下面万事惠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吧。

 

  一、商标被部分驳回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部分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作出相应的修改,再进行申请,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驳回的类型有哪些

 

  商标驳回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只有搞懂驳回的类型,才能有针对性地填写复审申请。

  1、全部驳回

  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注册标准被驳回。

  2、部分驳回

  申请注册商标的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被驳回,其余商品符合注册标准。通过部分会被排期公告,颁发注册证。

  如果商标是被部分驳回的,申请人所经营范围和被驳回部分无相关性的话,申请人可以慎重考虑是否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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