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优先权是什么?
2021-07-21 18:02:49
商标注册优先权是什么?万事惠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注册优先权中享有优先权的主体资格:《巴黎公约》第四条(一)1规定,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本联盟某一国家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6个月内,在其他国家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这里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系指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或成员国某一国领土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即享受国民待遇的非联盟国家国民);
另据《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就是说,不能享受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待遇的申请人以及一些国际区域性组织,其所属国或组织同我国签有互惠协议,或者按对等原则享有优先权。同样我国申请人到欧共体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也应当享有优先权。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内容万事惠商标注册网顾问先为大家分享到这里,有任何商标注册申请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到北京万事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和了解,万事惠有着16年丰富经验,另外万事惠支持多平台服务,包括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万事惠商标注册网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