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2021-07-21 18:22:01
证明商标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品质质量标准的标志,又称“保证商标”。普通商标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下面万事惠顾问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之前的区别。
(1)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2)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3)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4)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申请;
(5)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6)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7)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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