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房地产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2021-07-21 18:40:51

  房地产商标注册申请就来北京万事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办理,万事惠专业办理各行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等商标服务,为您申请商标注册保驾护航。下面万事惠顾问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商标时提出,应在“分类表”第19大类上注册“非金属建筑物”,认为非金属建筑物是指房地产商修建开发的商品房。最近国家商标局就“商品房”如何确定类别问题复函明确指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分类原则,第19大类的“非金属建筑物”是指简易的或是可移动的建筑物,不包括“商品房”。在“商品房”的建筑、销售等环节中,建造永久性建筑的服务属于第37大类,应以“商品房建造”申报。出售“商品房”的服务属于第36大类,应以“商品房销售服务”申报。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商标,应注册第37大类和第36大类。而有的房地产企业并不清楚自身应如何注册商标。如成都一家房地产行业较大的企业,向市工商局申请认定成都市著名商标,该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行业有较高知名度,按类别划分属于第37大类,但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为第36大类,核定商品为“不同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住房代理”等,该企业并没有在其主营、即分类表第37大类注册商标。 

 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商品房建造”在第37大类申请商标注册,以“商品房销售服务”在第36大类申请商标注册。 房地产商标注册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房地产商标注册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我已了解,立即注册商标还不清楚,咨询在线客服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万事惠"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万事惠”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上一篇:衡水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下一篇:菏泽商标注册申请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