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商标注册:在什么情形下,商标局对商标使用许

2021-07-21 18:56:05

商标局不予备案的决定是基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11条的规定,根据案件中许可使用期限超过陔注册商标有效期的事实作出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下列情形之—的,商标局不予备案:

(1)许可人不是被许可商标的注册人的;

(2)许可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

(3)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号与其所提商标注册证号不符的;

(4)许可使用的期限超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的;

(5)许可使用的商品超出了该注册商标核定适用的商品范围的;

(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缺少法律规定的内容的;

(7)备案申请缺少法律规定的书件的;

(8)未缴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的;

(9)备案申请中的外文书件未附中文译文的;

(10)其他不予备案的情形。

我已了解,立即注册商标还不清楚,咨询在线客服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万事惠"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万事惠”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上一篇:防御商标是什么意思?
下一篇:什么是与商标邻接的受保护标记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