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在中国范围内未注册的地理标志也可依法获得保

2021-07-27 16:12:21

因为地理标志具有特殊的经济利益和文化价值,针对地理标志的恶意注册时有发生。在实践上,对在中国范围内未注册的地理标志是否可以依法获得保护存在争议,如“湘莲”一案,被争议人以“湘莲”还未被注册为地理标志为由,主张争议商标未损害地理标志的利益。而商评委通过本案的审议,澄清了以上误区,明确了中国范围内未注册的地理标志也可以依法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获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一种自然和人文资源,是一种历史客观存在,既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商标法仅是对地理标志这种客观事实提供一种确认和保护。商标注册制度不可能“创设”出一个历史上不存在的地理标志,同时对某个历史上存在并流传至今的地理标志,即使未经注册,也无法否认其作为客观事件而存在的现状。

因此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可以对地理标志是否客观存在进行审查认定,而一旦认定这种实施存在,则无论是基于地理标志相关方的利益还是考虑公平竞争秩序,地理标志都应当依据商标法第十六条得到保护。当然,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认定地理标志与在商标注册程序中认定地理标志相比较,两种认定方法各有特点。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认定地理标志与在商标注册程序中认定地理标志相比较,两种认定方式各有特点。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认定和保护地理标志是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公平竞争秩序出发,对地理标志利益相关方即使在商标争议中其主张获得了支持,地理标志的事实得到了确认,但是这不代表商标评审申请人获得了地理标志的商标专用权。如果地理标志相关利益方要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得到了周全的法律保护,还需要通过申请注册程序进行注册获得授权。

我已了解,立即注册商标还不清楚,咨询在线客服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万事惠"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万事惠”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上一篇:商标有何用途
下一篇:什么是联合商标?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