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至本月20日宁波企业可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
2021-08-05 16:39:47
昨天从工商部门获悉,浙江省著名商标昨起开始申报,宁波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到当地工商部门自愿申报,申报时间截至本月20日。
自1997年起,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了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的条件,包括:商标所指商品在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售后服务优良,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传统品牌产品、省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年出口额应占年销售收入50%以上,且要有属于该类企业的证书)、服务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