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实用专利申请时,专利权人拥有的几个权利
2021-01-22 15:31:52
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多人会选择保护自己的专利,那么我们有多少专利呢?在这里,志科边肖将向您介绍专利权人在申请新的实用新型专利时的权利。
介绍了专利权人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所拥有的七项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行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并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按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有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3)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2)请求保护的权利。专利权被侵犯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当事人对专利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三个月内不起诉又不执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利权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经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4)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在专利法中称为“许可”。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不取得专利权,仅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人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5)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放弃也是一种处置专利权的方式。弃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或不支付年费的方式进行。
(7)在专利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者类似的文字。专利号是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序号。专利法规定,他人侵犯专利权人的权利,假冒其专利,或者将非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照顾自己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专利检索报告或专利侵权检索报告是国家专利局工作人员在对案件进行判断分析后需要提交的书面报告。专利侵权检索报告的内容应当与专利侵权相结合。对于被侵权人来说,这种搜查报告不是他自己提交的。简而言之,专利侵权搜索报告的内容相当复杂。
以上是智科边肖介绍的专利权人拥有的几项权利的内容。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顾问进行咨询。
上一篇:智客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下一篇:注册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流程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