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商标申请人与代理人系亲属 或视为恶意串通
2021-02-07 15:02:35
(原标题:最高法:商标申请人和代理人是亲属或者视为恶意串通)
2017年1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汤琪
中新网1月11日电(张妮汤琪)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如何判断商标申请人与代理人或代表人之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
商标授权确认行政案件,是指当事人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商标不注册复审、商标撤销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复审等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近年来,商标授权和确认案件数量迅速增加,特别是近两年。此类案件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其中,恶意抢注频频发生。
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明确,商标申请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之间存在特定身份关系的,可以推定其商标注册行为是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恶意串通,人民法院适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审理。
据Zhongxin.com记者报道,《商标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将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委托人或代表人的商标。委托人或代表提出异议的,不予登记,禁止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院院长宋晓明分析,商标申请人与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串通的,视为代理人或代表人,旨在充分发挥该条款制止域名抢注的功能。
宋晓明还强调,在《商标法》具体条款的适用上,《条例》充分体现了保护诚实经营、遏制恶意抢注商标的一贯司法取向。
今天公布的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3月1日生效。(结束)
(原标题:最高法:商标申请人和代理人是亲属或者视为恶意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