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版权输出奖正式设立
2021-02-07 15:03:56
【/h/】记者12月16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江西省版权出口奖励暂行办法通知》,正式设立江西省版权出口奖励,标志着我省成为全国首家以省政府名义设立版权出口奖励的省份。
江西省版权出口奖是经中央政府批准,由省政府设立的特别奖,表彰本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实施的版权出口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省级版权产出奖每三年评选一次,15个奖项,每个奖项20万元。每次在我省,都会从省级文化建设费中专门拨出3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获奖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h/】江西省版权出口奖奖励范围包括:已实现出版物版权出口、广播电视节目出口、电影电视剧及动漫作品海外发行的项目;与海外国家达成版权出口意向并正在翻译的项目,或联合出版制作的项目。获奖类别包括:出版物版权输出、广播电影电视版权输出。其中,出版物的版权输出类别包括:图书、报纸(含发表的文章和图片)、期刊(含发表的文章和图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等。海外出版或与海外出版单位合作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输出的类别包括:原创作品(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互联网视听节目等。)归我省广播电视机构所有或与境外广播电视机构共有,授权在境外发行、播出、落地的。上述出版物和广播影视作品的主题都要求反映国家意志,继承中华文明,反映当代中国价值观、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等时代特征。
【/h/】江西省版权出口奖由省政府组织领导,省新闻出版广电厅牵头成立省版权出口奖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对新闻出版广电省版权出口奖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并对省版权出口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联席会议由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财政、商务、海关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厅,具体负责省级版权产出奖评审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