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中融入中国理念(新知新觉)
2021-02-07 15:04:31
目前,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领域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国际规则。然而,在知识产权领域,由于各国之间的诸多矛盾,相关的国际规则也在不断变化。围绕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矛盾主要存在于技术创新能力差距较大的国家之间。由于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很难打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几乎成为知识产权成本的单边支付者,从而成为一些不公平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抵制者。这表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对处于不同技术发展阶段的国家有不同的影响。对于我国来说,抓住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改革的机遇,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对于提升“中国知识创造”的全球影响力至关重要。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技术创新能力正在上升,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水平作为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改革的基础,也不能简单地以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参照系。因此,要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首先必须正确评价中国创新能力在世界上的定位,并对不同的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和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只有在科学评价中国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才能确立中国知识产权全球战略的目标,明确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改革谈判中应持的态度。
以中国理念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改革,总体方向是使其朝着包容、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让创新和创造惠及更多各国人民。随着知识产权竞争的日益激烈,包容、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是促进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各国人民分享创新和创造成果的必要条件。目前,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中的一些内容片面寻求个体群体利益最大化,未能充分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是许多国家呼吁改革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根本原因之一。例如,环保技术有利于改善日益恶化的全球气候,但发达国家支持权利人拒绝跨境推广技术。将中国理念融入国际知识产权改革,是为了防止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成为个别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确保大多数国家利益得到相对公平的对待,实现各国共同发展进步;确保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不仅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也有利于大多数国家受益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适用,实现人类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为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改革,中国可以充分利用在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制定相关规则的机会,充分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目前,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案件的解决,在争端解决过程中澄清中国的主张,并本着包容的理念和大多数国家的利益解释相关规则。这不仅是保护“中国知识创造”未来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作为大国应有的责任。
(作者是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
(原标题: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中融入中国理念(新知新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