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专利战略推进工程意见的通知
2021-02-07 15:09:31
颁发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号:豫政办[2003]64号
发行日期:2003年8月7日
实施日期:2003年8月7日
生效日期:1900年1月1日
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科技厅、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河南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8月7日
关于在河南省实施专利战略推广项目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发挥专利在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增强我省大中型企业的竞争力,现就实施河南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围绕增加自主知识产权总量,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质量,增强我省产业和企业竞争力,贯穿主线,推进两个创新,实现三个结合,完成四项任务。一条主线,即以大中型企业(集团)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应用为主线;两个创新,即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管理体系的创新;三个结合,即推进专利工作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相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与省内重点科技工作相结合;四项任务是完成多层次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和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激励机制,提高专利数量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软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工程”的实施,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部分领域有所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制定河南省专利战略发展研究计划,指导3-5个试点城市和50家大型骨干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发展战略。
2.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万件,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产出量增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3.培育和发展50家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集团),辐射和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对完善,专利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团队素质明显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组织实施河南省专利战略研究专项计划
以服务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为主要目标,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需求,按地区、行业、企业三个层次选取10-15个专题,组织实施河南省专利战略研究专项规划,每年从专利工作经费中拨付专项资金作为专利战略研究补助资金。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可以掌握国内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确定我省重点技术发展领域,增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二)组织企业专利示范试点工作
以我省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部分外贸企业为主要对象,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展企业专利示范试点工作。通过专利知识培训、专利申请资助、专利产品保护、专利中介服务、专利数据库建设等措施,培育和支持一批知识产权制度健全、能够自觉运用专利制度推动技术创新、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带动更多企业自觉实施专利制度,促进产品结构调整优化。
各省市要以中小企业为重点,注重实用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地方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专利意识,增强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
(3)做好关键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工作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采取政府资金引导和吸收社会资本投资的模式,设立专利实施补贴资金,依托专利技术中介机构和高新技术园区,搭建专利技术孵化和转移平台,在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出的同时,推进专利关键技术产业化进程。
(4)做好知识产权基础工作
1.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力度。以知识产权法普及为普法内容,利用多种形式为社会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2.加强知识产权培训。与省内高校联合建立专利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分散培养与集中培养相结合,培养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复合型专利人才。根据企业需要,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利信息检索、专利申请、专利战略制定与应用、专利技术合同签订、知识资产运营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知识产权、出版、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司法、海关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4.加快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通过人才培养、政策引导等措施,引导和支持专利代理、专利转让、专利评估、专利诉讼、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战略咨询等各类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同时,研究制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5.为社会搭建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专利信息建设,尽快建成省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联网、功能齐全、面向公众的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专利工作网络化。
(5)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激励机制
1.完善现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增加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内容。项目申报前要加强专利文献检索,将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权列为项目验收内容之一。
2.制定我省外经贸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办法,建立涉及专利问题的重大事件、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通报制度,在避免和减少国际贸易侵权纠纷的同时,有效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3.建立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利益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专利权归属、现金奖励等管理措施,在科技进步奖奖励中增加相关知识产权指标要求,鼓励项目成果及时申请专利,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三.支持政策
(1)对于列入省政府各项科研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相关部门应从专利文献检索、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侵权监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等方面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对于政府研发项目,项目研发过程中的专利申请费可以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出口创汇能力的专利技术,有关部门应重点进行项目规划和资助。
(三)对列为省级专利工作示范和试点的企事业单位,在规划项目、专利申请资助、专利质押、专利信息库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保护意识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中型企业(集团),优先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获得专利权的项目,在省新技术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中给予优先考虑。
(六)示范和试点企业实施的重点专利项目,在安排省内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时,应当优先安排。
(七)省、市财政安排实施“工程”所需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