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4号
2021-02-07 15:10:41
颁发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编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4号
发布日期:2004年7月1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条例》,我局组织批准了吉林省吉林市乐开里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提出的吉林省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第一批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已注册。
从现在起,上述两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吉林省长白山“中国林蛙油”专用标志,以获得产品原产地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管。
特此宣布。
2004年7月1日
附件:吉林省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原产地产品批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第一批)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商标1吉林省吉安市雅江路44号吉安乐凯力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邹吉隆2吉林省桦甸市清泉林蛙开发有限公司赵国祥雪山清泉人民路229号吉林省桦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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