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57号
2021-02-07 15:11:09
颁发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编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57号
发行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实施日期:2004年10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通过萧山萝卜干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实施萧山萝卜干原产地产品保护。
一、地理保护范围萧山萝卜干原产地地理范围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萧山萝卜干原产地地理保护范围(小[2003]82号)》中提出的包括关山在内的16个乡镇农场的地理范围为准。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关山镇、南阳镇、宁圩镇、新街镇、瓜里镇、砀山镇、义农镇、当湾镇、万信镇、彭懿镇、赫庄镇、靖江镇、衙前镇等13个镇所辖的行政区域,是目前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洪坑农场、洪山农场、钱江农场和东部垦区以及浦岩、长河、西兴街所辖的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一)品种。
“一刀”。一株植物有12-15片叶子,上面覆盖着针板叶,为绿松石色,长13-17厘米,直径4-5厘米,单叶重100-150克;肉质紧实,肤色全白,干物质含量高,皮层厚,适合腌制。
(二)培育和管理。
播期:9月5-15日,不晚于“秋分”;
播种量:播种每亩1500克左右,钻孔每亩1000克左右;
施肥:基肥占施肥总量的70%,追肥占30%;
生长期:90天至100天为宜。
(3)加工方法。
加工方法有两种:风脱水和盐脱水。
风干的萧山萝卜含水量不超过65%,含盐量不超过8%,总酸含量不超过0.6%,封坛时间应在30天以上。盐脱水萧山萝卜的含水量、含盐量和总酸含量分别不超过82%、10%和0.7%,第三次腌制后应保存15天以上。
食品添加剂严格控制在国家限量标准以内。
(4)产品特性。
萧山萝卜干呈黄亮色,条状均匀,肉厚,风味浓郁,咸甜适中,酥脆嫩滑,味道鲜美。
3.在萧山萝卜干原产地使用特殊标志的生产者,如对原产地域产品使用特殊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的萧山萝卜干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萧山萝卜干地理原产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萧山萝卜干原产地产品实施保护措施。
特此宣布。
200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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