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 发明人占比不低于七成|商标|注册|转让|专利|知识产权
2021-02-07 15:13:58
原标题: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发明人比例不低于70%
■职务发明人与高校可以约定以不低于7: 3的比例分享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即划分确定后,个人比例不低于70%
■扣除相关费用和税费后,完成分工和权利确认的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所获得的收益,由该职务的高校和发明人按照成果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
昨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快西部科技中心建设”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支持成都市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高校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暂行)》。
科技成果转让
按所有制比例分配收入
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高等学校的任务或者利用高等学校的技术条件,通过科学研究或者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实施意见》提出职务发明人与高校可以以不低于7: 3的比例约定分享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即经过划分确认后,个人比例不低于70%。市科技局局长卢铁城表示,这是中国首次由一个城市发布专项文件,实施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这种做法在西南交通大学已经实施。
经划分确认的岗位科技成果,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者固定价格投资等方式进行转化。可以通过协议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定价。完成权利划分和确认的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或者许可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收后,由高等学校和职务发明人按照成果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
入选“成都人才计划”
个人最高补助300万元
《实施办法》创新了引进人才的新模式。我们将与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和财富500强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协同式人才引进的思路是“企业需求+高校建立+政府支持”。
对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可以给予四种类型的支持。
第一类,入选“成都人才计划”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分别给予300万元和500万元。
第二类,通过市科技局产业集群创新发展专项研究项目,团队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发的引进人才或协同创新产品,R&D资金最高补助100万元。
第三类是通过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基金,对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在蓉设立或牵头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研发经费。
第四类,引进人才或团队创办或领导企业,利用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债务融资补贴。成都商报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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