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3年基本构建创新改革长效机制|商标|注册|转让|专利|知识产权
2021-02-07 15:14:08
原标题:力争三年内基本建成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
原标题:力争三年内基本建成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
12月1日,省政府召开综合创新改革试验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创新办负责人解读了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广东省推进综合创新改革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改革问题的政策亮点。
广东是全国首批系统推进综合创新改革试验的八个地区之一。今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广东省综合创新改革试验计划》。为了加快上述“实验计划”的实施,我省制定了《行动计划》,对“实验计划”中提出的主要任务和改革措施进行了细化和分解。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初步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框架,率先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和粤港澳创新圈,显著提升粤港澳在全球创新体系中的影响力,为加快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主导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谢庆余
通讯员张
突出珠三角,引领粤港澳合作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主任、省创新办主任何宁卡表示,《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目标、两个突出特色、三个体制机制创新、四个改革试点、五项重要发展任务”。
一个核心目标是把我省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领先省份。《行动计划》表明,经过三年的努力,全省将基本建成推进综合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率先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为加快实现全国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两个显著特点,即突出珠三角创新,引领和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根据中央政府的部署,这也是我省区别于其他七个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的两大特点。”何宁卡说。
在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创新引导方面,我们将充分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相关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创新创业中心。对此,《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广州和深圳要发挥主导作用,形成“1+1+7”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格局,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增强珠三角地区在建设创新载体、汇聚创新资源、促进产业升级、与港澳紧密合作创新等方面的有效性。着力推进珠三角地区高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互联网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的集聚、创新和发展,提升珠三角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综合竞争力,打造珠三角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努力把珠三角建成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在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方面,《行动计划》将实施粤港澳科技合作发展研究计划,促进粤港澳创新资源的便捷流通,积极打造粤港澳创新圈。部分亮点包括:推进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根据本省企业的实施政策,落实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本省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积极推进粤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允许港澳专业资格人员到广东提供专业服务。
落实100个省级主管部门
创新和改革很重要
《行动计划》还着眼于三大体制和制度创新,即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促进科技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实施100项省级政府创新改革何宁卡指出。
《行动计划》的亮点包括:在财政拨款设立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中,用于奖励R&D团队的职务发明成果转移收入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扩大业务领域技术股份制改革试点范围;对符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以科技成果入股的机构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执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在推进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完善中,要努力突破制约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培养的体制性、体制性障碍,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引进人才,按照市场规律配置、激励和使用人才。《行动计划》的亮点包括: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和延续社会保障关系的政策,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有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探索建立独立的用人单位职称评审机制,完善社会和行业认可评审机制;注意从有企业经验的科研人员中招聘新的高校工程教师。
在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完善中,我省将积极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手段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互利共赢。行动计划的重点包括支持在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推动以国家高新区为主体的工业园区开展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创新发展试点;深化“广佛莞”地区和深圳推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支持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
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
等待16项国家授权改革
《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一审改革,加快推进16项国家授权我省先行试点的改革项目。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推进创业板改革创新、推进投贷联动试点等国家授权在我省先行试点的具体改革问题。《行动计划》具体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积极研究推动符合一定条件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技术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在试点地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款联动。
二是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包括努力建设和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等国家授权的具体改革在我省先行先试。《行动计划》具体提出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快建设具有横琴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国家试点平台和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粤港澳、境内外联动的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机制。
三是激发创新者的动力和活力,包括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税收政策的实施,以及支持创新发展的具体税制改革政策,如将新孵化器应用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四是深化开放创新,包括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权、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等。,这都是国家授权先在我省试行的。
最后,《行动计划》还确定了五大发展任务,即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创新真正将科技创新落实到产业发展中,并围绕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建设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创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优化创新型经济区域布局等五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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