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要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进行?
2021-02-07 15: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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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根据商品分类申请不同类别的注册,避免不当扩大商标权的适用范围,方便商标审查员的核准,同时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1988年10月以前,中国使用1963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商品分类表》,将商品分为78类。自1988年11月1日起,中国采用国际商标注册分类。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将商品分为34类,将服务分为8类。申请商品注册时,申请人应当根据《国际商品分类表》确定申请类别,并使用表中商品名称,但不能以商品型号、通用名称或者音译名称填写注册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在分类表中找不到,申请人不能确定申请类别的,应当提供产品说明。实物照片和实物由商标局相关部门人员分析研究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