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无效审定?商标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2021-02-07 15:16:06

上标——中国商标交易的领先品牌;商标转让,专注于商标转让注册平台14年,商标注册转让金额在全国遥遥领先,商标注册,商标费用,商标注册时间_商标转让流程,商标买卖,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嘉兴/温州,热线:document . write(is phone);

    

违反《商标法》第八条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以根据职权撤销注册商标,其他任何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对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定义是:

(一)编造、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注册申请文件和有关文件的;

(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注册他人已知的商标的。;

(三)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注册委托人商标的;

(四)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注册权的;

(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注册人对商标局依职权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限期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其他人根据上述理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注册商标无效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撤销不当注册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最终裁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违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被撤销的,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商标自注册之日起被宣告无效,权利从一开始就被视为不存在。执法机构执行的决定或判决没有追溯效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

上一篇:什么是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能是什么?
下一篇: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