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册商标的续展?商标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2021-02-07 15: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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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有效期届满前,为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定时效,向商标注册机关办理注册手续,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并公告后,继续保持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的程序。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出申请,可以批准延长6个月。延期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其注册商标予以注销。在延期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应当缴纳延期续展费。《中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续展注册时,每份申请书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5张商标图样和《商标注册证》原件。经商标局核准后,退还原《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批准,予以驳回。
同时,《商标法实施细则》还规定,商标局驳回续展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综合分析研究商标局驳回理由和复审申请人陈述的理由,经集体讨论作出最终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最终决定续展注册的,移交商标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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