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

2021-02-07 15:17:29

上标——中国商标交易的领先品牌;商标转让,专注于商标转让注册平台14年,商标注册转让金额在全国遥遥领先,商标注册,商标费用,商标注册时间_商标转让流程,商标买卖,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嘉兴/温州,热线:document . write(is phone);

    


正文: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

工商标字[2004]第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一篇:打击侵犯商标权违法犯罪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下一篇: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