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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否可对在先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主张权利

2021-02-07 15:19:25

  

根据民法权利生效的基本原则,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自其被认定为驰名之日起,即受到与不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保护,其效力不能追溯到过去。【/br/】但是,权利人主张他人以前在不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该驰名商标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没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停止审查其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负责编辑:李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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