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商标须知
2021-02-07 15:20:50
1.转让注册商标的购买程序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签订转让协议,之后受让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同时办理转让申请手续的,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即该商标标有“注册商标”字样或符号“R”,但权利仍然是转让人的。由于注册商标的转让需要经过批准和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受让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
2.申请转让注册商标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商标法》关于商标转让的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和
受让方应在转让申请书上盖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受让方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程序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后,应当向受让人出具相应的证明。
(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必须转让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对可能造成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批准,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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