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署备忘录 开展注册商标保护合作
2021-02-07 15:29:57
10月24日,从天津市市场监督委员会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在天津召开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合作座谈会。北京、天津、河北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代表就各自省市商标执法区域合作交流意见,推动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三地就注册商标保护区域合作达成十项共识。在总局见证下,三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代表签署了《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
据悉,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十大共识包括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合作、建立异地著名商标保护机制、商标联合保护品牌战略示范企业互认、加强冬奥会标志保护、搭建商标管理资源共享平台等。其中,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建立异地保护驰名商标机制时,要及时交换名单,实行“一地认定、区域互认、异地共同担保”的机制。根据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保护规定,其他两地认定的著名商标应当以与当地著名商标同等的力度予以保护。同时,三地还将搭建商标管理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同步共享商标管理信息资源。此外,三地还将指导本地区著名商标企业,联合组织代表团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重点在京津冀设立名优商品展位,联合宣传展示本地区著名商标商品和地理标志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