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内生动力是推进商标战略的前提
2021-02-07 15:31:26
近年来,各级政府,特别是作为商标注册和管理职能部门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更加重视商标战略的创新和应用,以寻求经济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这种环境下,虽然企业的商标意识日益增强,对商标利益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由于经济总量小、商标品牌集群效应弱、技术装备和创新能力弱等原因,商标战略实施与企业自身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由于缺乏激励和催化,动力源往往难以转化为真正的动力,企业参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仍然不足。政府激励和传导等权力转换机制远非完善和内生。
因此,实施商标战略的根本途径是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因此,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为发展品牌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还要从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社会需求和职能部门的机制建设入手,激发品牌战略实施的内生动力。
以经济效益推动企业自觉实施品牌战略。要用“可口可乐就算破产也能重生”等商标案例来督促企业充分认识商标的价值。各级政府要兑现各类商标注册和争创驰名商标的奖励和补贴政策,实现企业从被动对待商标到主动申请注册商标的转变,推进乡镇相连、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各具特色的块状经济建设,形成区域品牌优势,促进产业进步。
激发企业根据社会需求自觉实施品牌战略。企业必须明白,要么跟风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升商标价值,满足社会消费需求,要么忽视商标和品牌的使用,最终走向衰落和消亡。企业要知道实施商标战略与自身科技进步相结合的潜力,自觉自愿地培育自己的品牌。鼓励品牌产品出口,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同时,要完善标准化体系,继续支持和鼓励技术优势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形成行业技术标准优势。
借助职能协助促进企业自觉实施商标战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的商标战略实施,应包括政府对商标战略的总体规划和政策调控,以及以工商(市场监管)为主要职能部门的权利授予和具体实施。在此基础上,工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根据本地规模企业的特点制定商标战略,引导企业从“借品牌”生产和“傍品牌”经营转变为生产和经营自主品牌产品,改善条件,争创名牌,有效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办、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商标战略实施格局。同时,要优化实施商标战略的市场环境,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培训,引导和帮助企业保护商标专用权,形成互动格局,完善保护网络,帮助企业逐步采用各种注册方式防止商标侵权。
在实践中,无论是企业商标意识的培养、发展机制的形成、政府监管的推进还是工商(市场监管)职能的发挥,都应该优先考虑激励措施,这将大大提高企业参与实施商标战略的积极性。同时,必须努力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使政府能够促进“四两贡献”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