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的区别
2021-02-07 15:33:22
目前国内有一种情况,很多想注册公司的人认为注册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是一个概念,这是错误的。因此,舒高会计事务所将详细分析注册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的区别。
注册商标和注册公司名称有不同的主管机关。
商标注册由国家商标局审查,注册公司的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
商号(商品名,也称:企业标识、厂商标识)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注册时使用的企业名称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团体等企业的具体标识和名称,依法享有专用权。
企业名称包含商号。商号在企业名称中的作用是显示企业的独特性,使其区别于其他企业。
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商标的作用是区分带有一定外部标志的产品或服务。可以说,商号是企业的名称,商标是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商号和商标的联合作用是为客户提供识别标志,引导消费者选择,扩大市场优势,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商品名称与商标密切相关,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在某些情况下,商品名称可以成为商标的组成部分或相同内容,但有时不是。商品名称和商标在功能和性质上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
(一)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代表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属于知识产权;商品名称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制造商的声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联系在一起。商号有姓名权,所以商号权与人或身份关系更密切。
(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和使用,并享有专有权。其专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具有法定时效;商号依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并享有专有权。其专有权在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地域内有效,并与企业共存。
(3)在中国,商标权受专门的商标法保护;但是,商号权只按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
(四)以公司商品名标注注册商标的产品销售到其他国家时,销售者需要在其他国家注册其商标,但不需要再次注册其商品名。
当一些企业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或将注册商标变更为企业的商品名时,商标和商品名成为相同的内容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商标法》、《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