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应注重专属显著性
2021-02-07 15:35:08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10件与约旦有关的商标纠纷再审申请。可以说,这些案件的审理表明了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庭审结果就商标注册在先权利的保护、不同权利的冲突甚至历史原因引发的纠纷等问题发表了声明,也将旷日持久的“乔丹”系列商标确认行政案件推向了尾声。
在这一系列案例中,有两个备受舆论关注的争议点:乔丹与美国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间是否存在独特的对应关系?乔丹体育公司和迈克尔·乔丹有关系吗?无论过去围绕乔丹商标的纠纷是什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都会给出最终答案,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案例。
从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来看,商标纠纷案件一直占据首位。在商标争议案件中,涉及行政确权的行政诉讼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商标行政确认案的本质是最终确认一个商标是否应当注册。虽然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是否应当注册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此类纠纷仍时有发生,确实值得深思。
商标的作用是代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可以通过宣传和使用自己的商标,在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引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扩大市场份额,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这是商标法规定的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则,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由此而来。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环境,在商标法实施的初期,企业不知道如何注册一个合适的代表自己的商业商标,在商标注册方面留下了一些问题。这些历史问题成为商标行政确认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一些企业往往寻找最便捷的方式积累财富。这种心态也体现在商标注册中长期存在的模仿、“搭便车”、“傍名牌”现象,包括大量类似商标或相同商标的出现,这也是目前商标行政确认案件大量出现的另一个原因。
既然商标是代表企业的标志,那么如何让这个商业标志更好地代表企业,让公众真正在市场上“认品牌,买货”,是企业申请商标注册需要考虑的首要和关键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商标的排他性凸显。对于一个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企业来说,在市场竞争中,消费者应该迅速识别自己的品牌,购买自己的产品或接受自己的服务。正确的商标注册策略是注重商标的唯一性和显著性,使自己的商标独一无二,在市场上迅速得到认可。但是,企业再大,走多远,都会被鞋底上那块叫“假”的石头累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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