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引导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市场健康发展【2015知产资讯】
2021-02-07 15:41:57
【/s2/】尚标指南:【/s2/】据政府网站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指导农村产权转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坚持公益性优先、公开、公平、规范、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引导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通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指导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的不断转移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商标交易需求明显增加。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通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转让交易提供有效服务。然而,农村产权转让市场发展不平衡,其建立、运行和监管需要规范。引导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有利于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因此,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s2/]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 以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权益为基础,着力规范流通交易行为,完善服务功能,扎实做好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通市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原则。必须坚持服务农业的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引导、规范和支持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通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必须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逐步探索形成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通特点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是否要建立市场,建立什么样的市场,覆盖的范围有多大等等。,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不搞强制命令或行政盲从命令。
——坚持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农村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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