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技巧:要商标还是要商号
2021-02-07 15:43:4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的范围日益扩大,逐渐突破了原有地域的限制,必然导致带有国家权利的商标权与带有某一地域权利的商号权的交叉和冲突,从而引发法律纠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台湾省米歇尔”诉“北京米歇尔”案、“中信公司”诉“传信社”案、“花都机器现象”案,都是因为商标与商号的冲突。这些冲突的根源在哪里?商标注册技巧:商标还是商号?很多问题困扰着你。学者们对此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访问学者郭认为,商标与商号的冲突表现为:第一,先注册商标与后注册商号的权利冲突;第二,第一个注册商标名和后来注册的商标名之间的权利冲突。商标与商号冲突的直接原因是,一些经营者在注册商标、商号时钻空法,将公众知晓的商标注册为企业商号,或将商誉较高的商号注册为商标,从而误导消费者,容易获得他人通过努力创造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企业商号所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商标和商号的无形性决定了它们不同于有形财产,权利主体始终可以实际控制标的物。因此,使用他人的商标和商号很容易逃脱权利人的控制和行政机关的监督。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徵认为,由于可用作商业标志的名称和符号总是相对有限的,而且商品名称和商标在性质上并不相互排斥,客观上不同经营者的商品名称和商标会混淆或相似。目前,中国的商品名称和商标管理制度本身对这种混淆或类似标记的出现开了绿灯。在中国,商标注册是集中的,主管机关是商标局。商标一经注册,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商标局在实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往往只审查商标是否显著,禁止条款并不直接涉及商号的规定。在商品名称方面,实行分级管理。民族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其他企业由当地省、市、县工商局核准登记。在注册验证中,没有与商标直接相关的内容,因此经常会发生他人的商标被注册为商号的情况。
解决问题是关键
“问题不可怕,关键是怎么解决”,这是所有参与者的共识。针对商标与商号冲突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冲突的原则和对策。
第一,利益平衡
有学者认为商标权是国家权利,而商号只在某一地区有效。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商标权应该首先受到保护。但大多数专家学者对此持有不同观点,认为商标权和商号权是依法产生的权利,大小没有区别。我们不能因为商号权容易获得且效力狭窄而忽视对其的保护。在处理权利冲突案件时,我们应该考虑和平衡各方的利益。在作出撤销商标权或责令变更商号的判决时,应考虑商标权或商号权形成的时间长短、商标申请或商号注册是否存在恶意等因素。
二、将商号权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有学者认为,商号是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载体,经营者可以凭借其在竞争中的主导地位将其转化为经济利益,商业主体也可以将商号权利许可给他人,从而获得经济利益。正是因为商号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所以理论上认为商号权符合知识产权的特征,通常应视为知识产权。相关国际公约也将商品名称与发明专利和商标一起纳入保护范围。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并不包括商号权。为了尽快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并与国际公约接轨,建议将商号权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以有效保护商品名称。
第三,禁止混淆
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双方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和商号,消费者产生误解和混淆,影响双方或一方的竞争利益。这是商标专用权与商号权冲突的表现,也是权利主体确认权利、解决冲突的利益来源。因此,有学者认为,根据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国家统一管理,企业名称实行分散管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冲突条款,当冲突发生时,无论是发生在类似商品上还是不同种类的商品上,除善意者外,首要原则应该是停止混淆,依法查处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和商号的行为。
四.保护在先权利
在商标权与商号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法律保护应当是依法预先取得的权利。商标注册第一,企业名称最后。如果两者之间有冲突,法律应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但是,先注册企业商号,后注册商标的,如果企业商号权利能够对抗商标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企业商号权不能对抗商标权,且商标权合法有效,企业商号权人仍在其相应范围内享有企业商号权的专有权。
五.司法救济措施
近年来,企业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案件逐渐增多。虽然行政机关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但由于各种原因很难看到其有效性,因此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争议是必然的。事实上,人民法院已经审理了一些典型的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案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各地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做法各不相同,令人困惑。有的可能责令企业停止使用商号,有的可能责令企业更改商号。因此,一些法官呼吁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规范。但也有学者认为,从目前的立法和司法角度来看,不存在法院解决不了的问题。关键是司法机关要提高法律适用的创造性,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来解决,而不必等新的东西出来。
此外,与会者还讨论了商标权与专利权、商标权与著作权、商标权与域名冲突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