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加强商标保护
2021-02-07 15:47:5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近三年来,各级法院审理的商标民事案件年增长率超过50%。2010年,全国法院审理商标民事案件8460起,商标行政案件2026起,不正当竞争案件1131起;2011年,这些案件分别为12,991、1,767和1,137起;2012年增加到19815件,2150件,1123件。
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的背后,是频繁出现的“骑名牌搭便车”、制造混乱、以次充好、做正品等品牌侵权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金克生指出,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品牌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较为常见和突出的类型有:
国内外注册公司以他人驰名商标为商号,以经批准的企业名称为掩护,突出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号,导致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解,扰乱市场。
随着互联网交易的快速发展,涉及互联网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不断增加。其中,通过电商交易平台销售假货、设立虚假的所谓官方网站从事商业活动、将其他知名品牌设定为搜索关键词或域名抢注最为常见。
恶意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驰名商标、知名商号或未注册商标,谋取不正当利益。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许多企业在知识产权的获取、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诉讼埋下隐患。事后法律救济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强化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提前预防和避免纠纷。
“诉讼是企业解决商标纠纷的重要途径,但不一定是最好的途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进行更详细的审查,权利和义务应该更加严格和全面,商标的使用应该更加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金克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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