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信用联社发放首笔商标权质押贷款
2021-02-07 15:51:54
12月13日,记者从清流县信用社获悉,刘清岷山化工有限公司以“岷山”商标为质押获得贷款140万元,这是该县第一笔商标质押贷款。
今年以来,为了帮助企业应对货币政策收紧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困难,县工商局与相关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探索以商标专用权为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融资模式,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岷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第一个受益者。据了解,该企业的主要项目是萜烯树脂和松油醇系列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用于质押担保的“岷山”商标于1988年7月注册,商标图案标注“岷山”字样和图形,2010年被评为“省级著名商标”。
在推进贷款过程中,为降低企业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县工商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加快海西建设“九条”中商标质押贷款免于评估的政策,引导双方通过协议认定“岷山”商标的价值,并指导协议起草。同时,指定专人提供专职跟踪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商标协议认定价值500万元,并按商标价值的28%发放信用贷款。目前,贷款金额140万元已存入企业账户。(沈昌培林公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