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权案陷持久战:苹果寄望二审翻盘 (1)
2021-02-07 15:51:57
持久战中的IPad商标权案:苹果希望翻案二审(1)
发表日期:2012-01-11 07:17来源:国家商报作者:郑培山
在mainland China的“iPad”商标案中,苹果输掉了一审。最近,该公司提出了上诉。
2011年12月5日,苹果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侵犯iPad在mainland China的商标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苹果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之后,深圳唯冠频频出手,起诉iPad经销商国美。
国家商报记者昨日(1月10日)获悉,苹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已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是判决深圳唯冠持有的iPad商标为苹果所有,并增加唯冠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电子)为被告。
“苹果必须上诉,但能通过二审吗?”上海潘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苹果公司对胜诉并不乐观。
记者昨天就上诉一事询问了苹果,但苹果公关部门负责人拒绝置评。
苹果补充被告唯冠电子
深圳唯冠在一审胜诉后多次行动。
12月30日,深圳唯冠主动起诉iPad平板经销商国美,要求国美停止销售iPad平板及相关广告活动。
深圳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作为深圳唯冠的律师,对记者表示,深圳唯冠将对苹果展开反击。据他透露,他将首先对广东省的苹果经销商提起侵权诉讼。
至于深圳唯冠的声音,国美律师在庭审中答复称,苹果与唯冠之间的商标权诉讼已经一审判决,但判决尚未生效。“此时深圳唯冠再次将国美送上被告席,是滥用司法资源,请求法院暂缓审理。”
事实上,这个案件的结果已经成为影响iPad大陆命运的首要因素,苹果当然不愿意“接受”这个一审结果的命运。
昨日,记者获悉,苹果已于1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苹果这次提出了几项上诉,包括该案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审理;深圳唯冠授权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在台湾省的子公司唯冠电子以书面形式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属于匿名代理行为。应该判断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全部转让给了苹果。此外,苹果还将添加唯冠电子作为被告。
关于苹果的上诉意见,谢湘辉律师指出“新理由站不住脚”。
“首先,在一审审判中,苹果公司已经同意适用mainland China法律来判定本案。这一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完全推翻了它以前的身份。”谢湘辉说,其实商标认定应该采用注册地的法律。另外,对于匿名代理人,谢湘辉认为一审已作出判决,与真实事实不符。
“按照这种打法,苹果二审胜诉的几率并不高。”刘春泉指出。“其实苹果在知识产权方面绝不是平庸之辈,而是一流高手。苹果不仅充分预见了iPad潜在的商标风险,还采用高超的技巧解决了iPad商标在mainland China的隐患。它通过在英国成立一家名为IP的小公司来谈判收购事宜,最终达成了3.5万英镑的收购协议。”
苹果最大的漏洞是唯冠国际虽然是深圳唯冠的股东,也是实际的商业控制人,但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相互代理。刘春泉认为,苹果应该把二审翻过来,排除审判外的操作。“如何对抗知识产权?苹果应该反思一下这个案例。”。
苹果翻转的几何图形
苹果在二审中没有翻盘的机会,但一旦二审再次败诉,iPad大陆商标的价值可能会再次上升。
其实从背景分析来看,iPad大陆商标对于深圳唯冠来说商业价值不大。消费电子行业分析师梁指出,iPad内地商标纠纷背后存在商业竞争。
“苹果一旦胜出,就不需要和深圳唯冠谈判;但如果苹果败诉,将面临是与深圳唯冠协商以什么价格转让标的,还是放弃iPad更名。”刘春泉指出。
最终,苹果选择了上诉。
但让谢湘辉担心的是,这场官司是在打持久战。对于现金充裕的苹果来说,现在负债累累的深圳唯冠,将在这场消耗战中拼得异常艰难。
“通过二审,苹果可以进一步拖延时间。”谢湘辉告诉记者,深圳唯冠真正能够通过确认权利来维权的时间将被推迟。
从商业角度来说,iPad大陆商标的真正价值还是来自苹果。梁指出,iPad在苹果产品结构中的战略地位将直接影响iPad大陆商标的价值。
据梁介绍,iPad的品牌价值已经深入人心。从其迅速抢占全球市场的情况来看,苹果已经将其置于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iPad几乎不可能更名”。
同时,还有很多公司觊觎iPad。模仿苹果的公司不在少数。iPad大陆商标一审结果甚至可以让这些公司扭亏为盈。梁说:“苹果自然不会放弃这样的好处。”
除了商标本身的价值之外,苹果此时有些骑虎难下。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侵权的赔偿有三种:一是权利人的损失,二是侵权人的利润,三是法律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深圳唯冠因为苹果使用iPad商标遭受了多大的损失?这个可能无法证实,但是苹果在中国销售了多少使用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赚了多少利润可以计算出来。
如果没有有效措施尽快将游戏拉回,苹果可能在诉讼过程中陷入两难境地。
iPad商标权案
2000年,唯冠电子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深圳唯冠在mainland China注册了iPad商标。
2006年,苹果推出了iPad。
2009年,唯冠电子将其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
2011年,苹果数次起诉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但苹果败诉一审。
苹果在2012年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