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知局:授权公告日在3月3日后,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2021-02-20 09:23:0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349号公告,对专利电子申请相关的专利证书和公告进行了调整。公告如下:
对于授权公告日期在2020年3月3日(含)之后的电子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发放电子专利证书,取代纸质专利证书。如有必要,以电子方式申请注册的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申请获得纸质专利证书。
原始公告:
关于电子专利证书电子印章和电子专利申请公告有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349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分销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经营环境,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电子申请相关专利证书和公告进行了调整。特此公告如下:
1.对于2020年3月3日(含)以后的电子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发放电子专利证书,取代纸质专利证书。如有必要,以电子方式申请注册的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请求获得纸质专利证书。
二、自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3.自2020年2月1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和决定的纸质副本;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未签署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和决定,如有必要,申请电子注册的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加盖电子印章的通知和决定。
4.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查看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和决策电子文件。相关操作程序和校准指南请参考专利电子申请网站的帮助文档。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23日
(张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